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民众未来花钱进电影院,不必再被强迫收看政令倡导短片了。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电影法”修正草案,删除戏院应播放政令倡导片的条文,若赶在本会期前三读通过,最快下半年政令倡导短片就会走入历史。
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今年一月发函给“文化部”,认为民众进戏院看电影,却被强迫观看政令倡导短片,是不合时宜的作法,建议修法改正。而“教育文化委员会”日前审查“电影法”修正草案时,朝野“立委”也有高度共识,认为应该修正。
台“教育文化委员会召委”陈学圣说,这是戒严时期的法令,应该要删掉。民进党“立委”何欣纯也批评,“政府”倡导政策有很多渠道,例如通过电视、网络,要求民众看电影时还要看政令倡导并不合理。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