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廖姓男子和妻子新婚半年,某日突然颅内出血成为植物人,妻子七年多来劳心劳力,丈夫病情仍不见起色,因而提离婚诉讼。台北士林地方法院认为廖几无治愈可能,用破裂的婚姻羁绊双方只会徒增不幸,判准两人离婚。
去年一名吴姓妇人也病成植物人八年,丈夫请外籍看护照顾,却恋上对方还私生一女;他想甩开病妻,却因“背叛婚姻”在先,遭法院驳回离婚之诉。
廖姓男子2006年结婚,半年后却突然失去意识,医院诊断他为“颅内出血合并植物人状态”,日常起居都得由他人照顾。
妻子表示,丈夫患病后,她和娘家人照顾了七年,因不堪体力、精神负荷,暂将他送往护理之家。廖妻认为丈夫变成植物人,对夫妻生活构成无法恢复的障碍,请求离婚。
法官认为廖因严重障碍,显然没有经营共同生活的能力,若勉强维持有名无实的婚姻,和婚姻目的不容,依“难以维持婚姻”理由判离;至于廖是否有“不治之恶疾”,没有审酌必要。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