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政部”公布11月和12月统一发票千万元(新台币,下同)特别奖中奖地点,千万元有2张发票分别是在中和和花莲东华大学买了光泉米浆。(台湾“中央社”档案照片)
来源:台湾“中央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财政部”公布11月和12月统一发票千万元(新台币,下同)特别奖和200万元特奖的中奖地点,巧合的是,中千万元特别奖的两张最小金额20元和22元发票,分别是在中和和花莲东华大学买了光泉米浆。
11月和12月千万元特别奖中奖号码是33516538,从全台湾14处开出,其中金额最小的是在新北市中和员山路468号来来超商,花20元买了一罐光泉米浆;次小的是在花莲寿丰乡志学村大学路2段1号全家便利店,极有可能是东华大学学生的中奖人花了22元,买了一罐光泉罐装米浆。
200万元特奖中奖号码是18290129,从全台湾15处开出,其中在云林县古坑乡东和村广济路的统一超商,中奖人只花15元买了一串关东煮的虱目鱼丸,就中了200万元特奖;次小的是在高雄市前镇区中华五路789号统正开发公司,只花28元买饮料,也中了200万元特奖。
台“财政部赋税署”提醒民众,仔细检视手中2014年11月、12月期统一发票,对中特别奖、特奖、头奖奖项,应于2015年2月6日至5月5日,在邮局公告的兑奖营业时间内(延时营业窗口及夜间邮局均不办理兑奖业务),携带身份证及中奖统一发票收执联,或电子发票证明联向各“直辖市”及县、市经指定的邮局兑领奖金;对中二奖以下者可向各地邮局兑奖。
此外,民众使用载具储存电子发票,且于开奖前未印出纸本电子发票者,除可对统一发票中奖号码,也可对3000组无实体电子发票专属奖,但若同时对中以上2种奖别者,以领取较高奖金1个奖别为限。
中奖者若于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设定中奖奖金自动汇款至指定金融机构存款账号者,中奖奖金将自2月6日起自动汇入指定账户;若未设定自动汇款者,应到便利商店多媒体服务机或至会员卡店家,打印中奖的纸本电子发票,向邮局兑奖。
[责任编辑:黄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