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一名就读宜兰大学的男大学生,因单恋一名女同学不成,竟然由爱生恨,竟然在深夜持水果刀尾随对方,朝女方颈部、头部等部位刺杀,所幸女方及时挣脱逃过死劫。不料男大学生犯案后,竟然在自己脸书写下“证明有杀人能力”、“要刺她的喉咙”。校方已经将他退学,法院日前也依杀人未遂判处他5年半徒刑,全案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该名21岁的男大学生,身高1米9、体型壮硕,暗恋班上一名身材娇小的女同学,但女方对男大学生没感觉,男大学生因此由爱生恨,竟在2013年12月13日,先是去购买童军绳、水果刀等物品,后于当晚11时埋伏在学校女生宿舍附近,见女大学生独自走回宿舍时,从后方持刀连刺她3刀。
女大学生遭刺连忙尖叫呼救,并趁隙咬了男方左手手指,他感到疼痛才松手,女大学生乘机逃回宿舍求救送医治疗,所幸保回一命。
男大学生事后在脸书贴文,竟称说自己是“证明有杀人能力”、“要刺她(刘姓女大学生)的喉咙”。校方对他进行约谈,一度称说要废掉女大学生左手当报复,之后却又改口说“只是想吓吓她”。
警方介入调查后,调阅校方监视器对男大学生进行侦讯,他供称自己“感觉自己被甩了”才会萌生杀机。但调查发现,男大学生只是单恋对方,并未告白过。校方已将该男大学生退学,检方则是依杀人未遂将他起诉。高院法官发现男大学生在脸书屡屡留言偏激言论,且至今也未获女大学生谅解、提出任何和解计划,犯后毫无悔意,27日依杀人未遂罪维持一审判决处以5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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