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自费培训的台湾热气球飞行员叶其祥,飞行训练降落时,热气球挂在电线杆受损。法院认为叶其祥有疏失,判赔55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台东县政府3年前培训热气球飞行员,成功镇卫生所主任叶其祥自费报名到岛外受训,虽然取得飞行执照,但因未持续飞行,被取消资格。
去年2月间,台东县政府筹办热气球嘉年华活动,希望叶其祥能归队担任飞行员,于是协助叶其祥重新取得热气球驾驶资格,无偿提供热气球让叶其祥“恢复资格”飞航训练。
叶其祥结束飞行降落时,因速度太快藤篮着地后失去重心翻倒,热气球失控挂在电线杆上,台电人员紧急停电将热气球取下。
热气球因此破损,送回原厂维修,费用新台币100多万元。台东县政府认为是叶其祥降落疏失,向他求偿55万余元。
叶其祥认为,当时热气球上的机长是崔昊泽,且热气球最后撞上电线杆时是模拟考官邱盛富操控,他仅是副机长且按照标准程序降落,因降落时忽然遇到强风将热气球吹起挂在电线杆。
不过,台东县政府认为,当时机长和模拟考官有告知叶其祥着陆地点不恰当,附近有电线杆,且并非急迫降落;叶其祥执意降落,因此属于叶其祥的疏失。
台东地方法院认为,飞安调查结果,热气球挂在电线杆原因是降落速度过快、未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因此是叶其祥操作失当,必须赔偿台东县政府损失。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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