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今天表示,未来民众如果驾驶车辆时吸烟,影响其他用路人行车安全,将会被处罚600元(新台币,下同)。
交大表示,由于边开车边吸烟或边骑车边吸烟,常常发生周遭用路人眼睛被烟灰损伤或遭灼伤的意外,以及并排停车对其他用路人权益造成影响的情形日益升高,因此催生了交通管理处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
交大指出,台“立法院”于2014年底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民众如果驾驶车辆时吸烟,影响其他用路人行车安全,将罚600元、并排停车也提高处罚到2400元,相关处罚规定可望在今年上半年上路。
这次修正重点还包括驾驶人或行人因交警或义交指挥有明显过失,因而肇事或致人肇事死伤时,得免除刑事责任的规定。
另外,无牌车、无效牌车或悬挂他车号牌者停放道路,将开罚1600元至1万800元,并当场拖吊扣牌。
而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车轮机件脱落或胎纹深度不够,也将开罚3000元至6000元。交大指出,这些规定正式上路的施行日期,由“交通部”会同内务部门研订相关执法标准,交由“行政院”同意后另行公布。
在法令正式施行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呼吁民众应养成好的驾驶习惯,除可维护自身用路安全外,也可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遗憾。
此外,交大表示,网络及手机通讯体经常谣传的交通规则“重罚规定”,例如红灯右转、闯红灯、超速提高罚锾1倍作为交通警察的年终奖金等,都是不实的谣言,交通法规的修正以经政府正式公布者为准。
[责任编辑:黄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