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台湾万象

台湾新规:收养3岁以下儿童 可领留职停薪津贴

2016年03月10日 14:40: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台湾新规:收养3岁以下儿童 可领留职停薪津贴。(网络图)

  中国台湾网1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今(7)天“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审查通过“就业保险法”第19条之2,未来只要收养未满3岁的儿童,父母其中一人可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以被保险人停薪当月起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60%计算,合计最长发6个月。(中国台湾网 高旭)

[责任编辑:高旭]

最热新闻
评台观海
台湾一周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