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翱(图:台湾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味全混油案,台北地方法院19日再度开庭,被起诉的法人被告味全公司,由董事长李凤翺亲自到庭。李凤翱说,同案被起诉的味全员工和魏应充等人,都否认犯罪,味全公司是否要科以“食品安全法”的罚金刑,要看魏应充等人有无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有违背职务行为,基于相信同仁,也站在同仁相同立场做无罪答辩。
味全公司委任律师则说,大统公司混油事件去年爆发前,全台湾的民众和业者,没人知道有混油事实或可能混油,在爆发前味全相关人员也不知大统有提供原料,去年10月18日知道后,把产品送检全都合格,后来也把问题产品紧急下架,味全其实是大统公司混油事件的受害人,检察官是用臆测的看法起诉味全公司和相关人员。
去年发生的味全混油案,台北地检署认定顶新集团前董事长魏应充为贪图暴利,早就知悉大统长基掺假混油,还指示验收放水,加工出售牟利。大统掺油案爆发后狡辩不知情,出具不实报告掩盖事实,6年间获利7.9亿元新台币,依诈欺、伪造文书和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罪,起诉魏应充等13人和法人被告味全公司。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开庭讯问魏应充等其他被告后,19日上午再开庭,讯问法人被告味全公司。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