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76岁朱姓妇人前年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开五金店,盼照顾她至终老,不料,儿子去年持镰刀对她挥舞,咆哮、辱骂三字经,高喊“妈,你去死”,赶她离家,伤心老母要讨回房子,与儿子对簿公堂,一、二审都判儿子败诉房子应还老母,儿子上诉“最高法院”遭驳回,全案定谳。
朱妇控称,她前年6月将新北市中和区房产赠与给儿子,但儿子未能善待她,每当儿子心情不佳,动辄以言语或肢体动作恐吓她,去年1月,儿子在五金店内对她大声咆哮、辱骂三字经赶她离家,还拿大镰刀在她面前挥舞说“妈你去死好了!”
朱妇认为,儿子对她恐吓及侮辱,又未能履行赡养义务,以当天冲突的录音译文作证据,打官司讨回房子。
儿子辩称,当天他没有用镰刀对母亲挥舞,骂三字经是他酒醉,单纯宣泄情绪。后来改口三字经是口头禅,他曾因车祸脑部受损,控制力低于常人,没有忤逆恶意。
但一审依据录音译文,发现他不断辱骂母亲三字经,依伦常观念很难想象有儿子会以如此不堪入耳的言语与母亲交谈,不采信其说词,判他败诉房子应还母亲。儿子不服,一路上诉至“高院”,最后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李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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