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竹一家KTV在2年前发生纵火案酿5死,台湾当局“最高法院”指建物不符消防法规,依违反“建筑法”致人于死罪判刑负责人3年6月定谳。
至于纵火者彭建源历审都遭判处死刑,历经“最高法院”生死辩后发回更审,更一审认定他毫无悔意,判处死刑;“最高法院”近期将再度开庭。
法院判决指出,男子周志强从2010年起在新竹市明湖路承租铁皮屋,擅自雇工以硅酸钙板、塑料板封死外窗,又在大厅及包厢四周贴附易燃性隔音泡棉,以避免歌唱音量过大扰邻,未合法登记而违规经营KTV。
彭姓男子自认遭人欺负,在2012年3月找上结拜兄弟周志强帮忙出气遭拒,愤而到周男经营的KTV泼汽油纵火,易燃建材助长火势窜烧,阻断大门及包厢门口,结果5名顾客逃生不及,不幸葬身火场。
高院审理后认为,周男心存侥幸,未确实遵守“建筑法”,违规经营KTV,罔顾他人生命安全,以致被害人因无法逃生而不幸罹难命丧火场,造成被害人家庭天伦梦碎,他事后也未积极弥补死者家属,因此判处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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