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高雄地检署检察官郭丽娟和丈夫3月搭乘港都客运,与司机发生口角,司机把车门关上不准两人下车并报案。不过,当双方做笔录时,司机知道对方是检察官后连忙道歉,说了43次“抱歉”、鞠躬21次,但女检察官仍不肯原谅,控告对方妨害自由,如果和解则要赔偿1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的慰抚金。
监视器录像画面显示,快到终点站时,路姓司机盘问郭丽娟夫妇要在哪一站下车,去找何人,引爆口角。争吵中的双方火气难消,司机在接近校门口警卫室时狂按喇叭,要警卫报警,同时把车门关上,和郭丽娟夫妇一起留在车上等警察赶到,过程约20分钟。
做笔录时路姓司机得知对方是检察官,连忙说了43次抱歉,加上鞠躬21次,郭丽娟和夫婿还是难消怒气。
郭丽娟决定控告运将妨害自由,如果要和解的话,必须要写自白书同时当庭认罪,还要给付10万元以下慰抚金。司机认为他虽然做错事,但没有犯罪,拒绝这样的和解条件,目前双方还在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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