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男子张士珍去年9月间用夹脚拖打伤拉不拉多导盲犬Xanti的左眼,造成失明,法院勘验监视器画面,看到张丢拖鞋,丢中导盲犬头部。台北地院8日依毁损罪将张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2只导盲犬更获准进入法庭聆判,成为台湾司法首例。
伤者爱玩 庭外等候
包括Xanti在内的8只导盲犬,8日由台湾导盲犬协会带往台北法院聆听法官宣判,由于是首例,经过协调后,仅由2只“资深学长”进入法庭内,其余在法庭外等候。本案被害人的Xanti,因年纪还小爱玩,只能在法庭外等候判决结果。
对于判决结果,台湾导盲犬协会秘书长陈长青表示,判决已经惩处被告,达到宣示作用,相当感谢法官的判决,至于是否提起上诉或民事诉讼求偿,会再进行内部讨论。
无法工作 盲者损失
判决指出,2013年9月18日中午,陈姓女照护员带着寄养在她家的9个月大的拉不拉多幼犬Xanti外出,行经新北市新店区建安街,巧遇张带着柴犬外出散步。
张的柴犬看见导盲犬,突然发狂冲到导盲犬身旁狂吠、乱咬,Xanti未受影响。没想到张反而脱下夹脚拖,怒朝导盲犬身上丢掷2次,第2次击中左眼,造成失明,无法再担任导盲工作。
爱自己狗 缺同理心
张士珍事后辩称,是导盲犬先攻击他的柴犬,他为制止才丢拖鞋,但法院勘验监视器画面,看不出导盲犬有攻击的行为,倒是张丢拖鞋,丢中导盲犬头部。
法院认为,张姓男子仅爱惜自身所有的犬只,对他人的犬只,即无同理爱护之心,心态可议;而Xanti是训练中的待役导盲犬,弥足珍贵,却因王的意气之举,丧失服役条件,影响甚大,所以依毁损罪将张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责任编辑: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