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彰化县芬园乡蔡姓男子已结婚生子,又结交“小三”、“小四”,还在社交网站上称小四“老婆”,不但惹火妻子,连小三都贴文骂他“垃圾人”,妻子还据此作为他出轨的证据,法官采信,14日判准离婚,小孩监护权也归女方。
妻子指控,4年前与蔡姓男子结婚后,他一直不务正业,连他和儿子的保险费用,也都由她负担。丈夫常两三天不洗澡,让她难以忍受。尤其,婚后蔡姓男子不断劈腿,甚至同时与多名女子有暧昧。还公然在社交网站上对小四留言“我最爱的是你”、“亲爱的老婆”。
小三也在社交网站留言骂他“你这个垃圾人…一而再再而三,在外面有女人,你老婆抓你也不是第一次…”。
蔡男辩称他有工作,年收入一百多万元台币;他也否认常两三天不洗澡,他不反对离婚,但争取儿子的监护权。
法官调查其妻子所言属实,蔡男无可证明收入来源的材料,判准离婚,并将子女监护权判给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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