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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情郎劈腿 女子不甘分手花50万教唆纵火被判4年

2014年01月14日 13:31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女子遇到薄情郎,和男友交往10年,期间曾替对方2度堕胎,之后又因对方移情别恋遭到抛弃,她心有不甘花了50万新台币,找征信业者放火烧了男友的住宅,还传了87个“死”字给男友扬言同归于尽。女子因公共危险被判了4年徒刑。

  该名37岁的郑姓女子,和前男友赖姓男子交往长达10年之久,但男方因为花心不时传出劈腿,郑女都选择原谅,交往期间还2度意外怀孕,不料最后都将孩子拿掉。更惨的是男友竟还选择与她分手、另结新欢,让郑女身心俱疲,不满被甩而决定报复。

  郑女先是传恐吓简讯给赖男、还大骂郑男新女友是“烂贱祸”,更放话要烧了对方住处,前前后后传了超过20通简讯恐吓,甚至里头写了87个“死”字,扬言要同归于尽。郑女找了张姓征信业者、并支付50万新台币要他放火烧赖男住处,张男便找陈姓前女友和其现任吕姓男友帮忙,在赖家门前投掷2枚汽油弹,所幸未造成伤亡。

  事后检警调查,是郑女指使所为,讯后郑女等4人被依公共危险罪起诉。一审郑女被判处4年徒刑,另3人则是3年7月至3年10月不等的徒刑;张男等人不再上诉,惟郑女不服上诉高院;台中高分院审理后,郑女辩称只是自我的情绪发泄,并无恐吓对方,但法官不采信、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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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朱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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