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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统黑心油案宣判 负责人高振利被判16年

2013年12月16日 13:5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今日上午11时,彰化地方法院对在食用油中搀入劣质油品的大统长基公司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该公司负责人高振利16年有期徒刑,大统长基公司交罚款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大统长基公司负责人高振利,涉嫌在贩卖油品搀入棉籽油和铜叶绿素等,混充在橄榄油和葡萄籽油等油品,用低价劣油混充贩卖牟取暴利,让不少消费者购买使用后恐影响健康,今年10月被台当局卫生主管部门检测出伪冒,彰化检方查出高振利自2007年起,涉嫌在8大类油品混搀棉籽油和铜叶绿素等低价油品贩卖。

  检方认为高振利事后态度不佳,一度因称病大打悲情牌,甚至还神隐起来,并陆续被员工爆料不法、苛刻员工之事项,让检方认为高振利恶行重大且态度恶劣,具体将他求刑20年。除了高振利之外,包括调配室温姓科长和周姓员工,也和高振利被检方依诈欺和搀伪等罪嫌起诉。

  高振利在事发后一度强硬不肯认错,后遭检方扣押其资产,防止其脱产。彰化地方法院在上月28日一审终结,今日上午11时一审宣判,判处高振利16年、温姓科长1年10个月、周姓员工1年,缓刑5年。大统长基公司罚缓5000万。高振利的委任律师得知后认为判决太重,表示高振利一定会上诉。(中国台湾网 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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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朱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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