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男子陈朝枝目睹未婚妻陈玉萍由人车载回家,醋劲大发,强行带回住处质问不成,竟持铁条猛击脸部、头部致死,再弃尸路边。他向检警辩称离去前陈女还活着,桃园地方法院审理,确认陈女早已气绝,依杀人罪重判14年徒刑。
陈玉萍(52岁)生前从事房仲业,面貌姣好,颇有人缘,多年前结识陈朝枝(58岁),二人一年多前订婚,但迟未结婚。
陈朝枝3月21日下午4时许在未婚妻家苦等,却撞见徐姓建商驾车载陈玉萍回家,气得强行将陈女载到他的住处,质问是否搞暧昧。当晚九时许,竟持铁条往陈玉萍脸部猛击二下,因陈女以手阻挡、飙脏话,他再重击5下,导致陈玉萍死亡。
翌日凌晨一时许,陈朝枝将陈玉萍遗弃在女方家附近的桃园大圳产业道路,清晨6时居民发现陈女尸体报案。陈朝枝到案,向检警辩称他离去前未婚妻还有呼吸,“我那时还说,好运就不会死,不好运往生也可以找我”,并非弃尸,而是让未婚妻等死。
法医验尸,发现陈玉萍的头、脸部多发性线状挫裂伤,伴随骨折、四肢防御伤,造成呼吸道吸入血液,致呼吸衰竭死亡。
桃园地方法院审理。陈朝枝否认杀人,只是要“教训”,且曾问过是否要就医,是未婚妻拒绝,对于陈女死因是吸入血液致命,他辩称在住处已先用湿毛巾为陈女擦脸。
法官认为,人的头、脸部是存命要害,陈朝枝智能正常、年近六旬,应知道以坚硬又具重量的钝器持续殴打足以致命,且殴打不只一下,现场有大量血迹,“足见用力之猛、杀意之坚”。
又陈女尸体清晨六时被发现时已全身冰冷僵硬,法医推测死亡时间约七至八小时前,但陈朝枝直到凌晨1时才弃尸,足见陈女死于陈朝枝家中。
桃园地方法院指出,陈朝枝造成陈女家属伤害甚巨,至今未获得原谅,且陈女家属具状述请重刑,判处14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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