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7岁的台湾陈姓宅男觊觎41岁大陆籍女邻居美色,意图性侵,还恐吓对方再反抗“要对你不利”,双方拉扯十多分钟后无力,改逼替他“打手枪”。
陈某承认犯行,台北地检署根据双方说词、被害人伤势和衣物毁损情形,依“强制性交未遂”和“恐吓罪”起诉陈某。
陈某起初只承认摸胸,还说“之前我摸她胸部都没怎样”。检方问他“你摸她(被害人)胸部的时候有没有穿内裤”,陈回答“没有”;检方又问“那你撕她内裤,自己又没穿内裤会干嘛”,陈才承认企图性侵。
据了解,这名妇人已离婚,虽然年过40且有2个小孩,但身材仍玲珑有致;陈姓男子对她有好感,常找她聊天还曾趁机摸胸“揩油”,但她将陈当作是孩子而原谅。
陈姓男子8月间到对方住处聊天,离开后又借口找手机充电器上门,看到对方刚洗好澡穿着睡衣开门,色心大起,强行抱对方进房间压在床上,撕扯内裤企图性侵。
妇人吓得半死,用手和脚抵住陈并不断喊“你要冷静”、“我年纪这么大,有两个小孩,我们不可能在一起”;陈不管对方解释,坚持硬上,还恐吓“你反抗是没有用的,我今天一定要得到你”、“如果你再反抗,我就对你不利”,导致妇人四肢、胸腹部多处挫伤红肿。
拉扯十多分钟,双方见彼此已没力,妇人率先大喊“我们休息一下”;但陈不甘就此收手,拉对方的手摸他的生殖器。妇人趁对方上厕所时,趁机跑出去报警。
[ 责任编辑:朱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