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40岁高姓男子被传单上姿态撩人的色情女优吸引,自备硬盘向李姓业者买盗版成人影片,双方以新台币4000元成交,由李负责“塞爆”硬盘容量,高男事后嫌女主角与传单样貌“差很大”,怒告李某诈欺,士林地检署认为,影片质量瑕疵属于买卖纠纷,李已依约交付档案,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方认为,高男对影片质量的好恶,属个人认知的买卖纠纷,业者无涉诈欺,但业者印制传单贩卖情色影片,已涉妨害风化罪嫌,另案起诉。
[ 责任编辑:朱炼 ]
捕蛇人捕获4.5米巨蟒
美母亲产后不舍胎盘
男孩要么奔跑要么死
男子欲断健康右腿
朱邀洪秀柱接副主席?
朱立伦遭"独派"下战帖
被换了洪秀柱委屈吗?
王金平涉司法关说案
强台风“苏力”袭台
"白狼"返台遭捕引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