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教育主管部门抽查中小学的制服及运动服,发现有4成学生制服的甲醛含量超标,另有12所含有荧光剂,不合格率近半数。
继食品安全后,台中市教育主管部门与法制部门连手,进行对中小学的学生制服及运动服的抽验。被抽验的制服学校中,发现包括光正中学、中正小学等4所制服或运动服的甲醛含量超标。
另外,大墩中学、光正中学、中正小学、南阳小学等12所学校被验出含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由于在抽验的学校中,被检出制服及运动服含甲醛或荧光剂的学校高达6成,台中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吴榕峯指出,在制服及运动服采购合约中,甲醛有一定容留的标准,但荧光剂目前没有规范。不过,为确保学生穿的安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明年起,学校制服及运动服的甲醛及荧光剂将列入采购合约规范中。
教育主管部门指出,因甲醛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列为可能致癌物质,长期穿着含过量的甲醛衣服,可能引起皮肤发炎或癌症等症状。对于目前被检出制服或运动服含甲醛或荧光剂的学校,无论是否由校内自行办理采购,即日起可以弹性同意让学生穿着便服上学。
[ 责任编辑:朱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