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台湾万象  >   正文

与同学互看不顺眼 男孩被拖到公园强迫“洗澡”

2013年10月28日 15: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北市中和区柯姓初一男生,前天因为和王姓同学互看不顺眼,27日遭王的哥哥伙同4名友人围殴、抢手机,还被带往公园厕所喷水“强迫洗澡”,柯仅穿T恤、浑身淋湿发抖,被路人看见报案。

  警方调查,王姓男子(20岁,有伤害、恐吓等前科)的弟弟在学校和柯姓学学互看不顺眼,遭柯姓学生呛声,加上2人从小学时期就不断结怨,王的弟弟为此不爽,回家告状,王某也将此事告诉好友郑姓男子(19岁)。

  前天下午,郑某在路上巧遇柯姓学生,以“有人要找你,有事情要讲”为由,载柯姓学生到住处顶楼,随后通知王某;王找来杨姓男子等4名友人帮忙出气,轮流徒手殴打柯,其中一人见柯要拿手机,还夺走手机,不让他报案。

  柯姓学生因害怕不敢反抗,被王某等人包围、带到附近的自强公园公厕,遭用水管“冲洗”,因身上仅穿T恤,被淋湿后浑身发抖,还好路过运动的民众发现,赶紧报案。

  警方到场将一群人带回,王某坦承想给柯姓学生教训,因此殴人,但没有逼柯姓学生到公园,还供称看到柯姓学生身上脏脏的,“想帮他洗澡”,才拿水喷人。

  柯姓学生害怕到说不出话,手肘和脸有擦伤。警方昨将王某等人依伤害、妨害自由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周剑 ]

原稿件标题: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周剑

原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