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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剂案消费者求偿24亿仅判赔120万 "消基会"不满

2016年03月09日 14:05:44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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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媒体报道,塑化剂风暴引发恐慌,“消基会”为500多名消费者提团体诉讼,向昱伸等37家厂商求偿24亿余元(新台币,下同);新北地院昨以“消费者并未举证损害与塑化剂有关”等理由,仅判其中18家厂商赔200余名消费者商品价金120多万元。等于是退货性赔偿,甚至有一家厂商只判赔9元。

  “消基会”委任律师徐则钰昨天表示,这是“消基会”有史以来求偿金额最多的团体诉讼,但判赔金额相差悬殊,“消基会”对判决非常失望。

  前年五月塑化剂风暴发生后,“消基会”协助打团体诉讼替消费者讨公道,共有568名消费者登记,向昱伸、宾汉香料等37家上下游厂商求偿。

  “消基会”原认为业者恶性重大,提高3倍求偿金额达78亿7千多万元,但律师认为实务上法官较不会支持3倍赔偿金,因此减缩求偿金为24亿9千余万元。

  “消基会”主张,塑化剂案中、上游的昱伸及宾汉香料公司及负责人都被判高额罚金和重刑,证明法院认定业者卖的是会毒害人体的添加剂,消费者购买含塑毒的食品食用,受害事证非常明显。

  多数厂商都辩称不知上游的昱伸、宾汉卖的起云剂中含有塑化剂,因而误用于食品内,他们也是受害者。

  法官认为,多数厂商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用含塑化剂的起云剂,无可罚的恶性,且消费者并未明确举证健康、劳动力损害与塑毒有关;不过,消费者购买含塑化剂商品属于实际损害,判赔商品价金120余万元。

  法官指出,“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的“食品中塑化剂污染卫教手册”中,指塑化剂进入人体后12小时到72小时内会经代谢排出,对健康并未造成损害,因此并未判赔消费者请求健康受侵害的精神慰抚金。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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