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卫生局4月接获投诉,有妈妈在某餐厅用餐,因当场哺乳竟被餐厅员工说:“这样很难看,应到厕所去。”图自台媒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有关法令规定妇女在公共场所哺育母乳,任何人不得驱离。台北市卫生局4月接获投诉,有妈妈在某餐厅用餐,因当场哺乳竟被餐厅员工说:“这样很难看,应到厕所去。”
该局调查确有驱离行为,上月依法开罚该员工6000元(新台币,下同)。台湾消基会(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提醒,消费者受到不公平对待,应现场录音、向卫生局申诉,确保哺乳权利。
该餐厅回应,当时该名女员工是向哺乳妈妈说:“可去哺乳室哺乳。”并没说:“这样很难看,应到厕所去。”既然台北市卫生局决定开罚,会加强员工训练。民众曾淑靖说:“孩子肚子饿了要喝奶,难道不准喝吗?餐厅应对哺乳妈妈更友善。”
台北卫生局官员林莉茹19日说,《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2010年11月上路迄今,包括上述餐厅在内,因妇女在公共场所哺育母乳遭禁止、驱离或妨碍,台北市卫生局已开罚三件,另两件为去年8月台北故宫杨姓女员工驱离哺乳妈妈,该局已开罚台北故宫前院长周功鑫与杨姓女员工各6000元。
[责任编辑: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