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3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基隆市长张通荣因涉及酒驾关说、纵放人犯,上月遭基隆地方法院判刑1年8个月,上周五已提起上诉,另外,被控酒后殴警的廖女和纵放人犯的警员廖祥铨也赶在上诉期限,向基隆地院递状。
张通荣去年9月受托到安乐分驻所要求警察释放酒后殴警的廖美秀,基隆地院上月26日依教唆纵放人犯罪,判他1年8月徒刑,缓刑5年,并须缴付200万元新台币及义务劳动200小时。
安乐所前所长林煌盛纵放人犯罪,判刑2年、缓刑5年,警员廖祥铨判刑6月,廖美秀依妨害公务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
基隆地院2日寄出判决书给被告张通荣等4人后,除林煌盛未上诉,包括廖祥铨、张通荣及廖美秀都分别在6日及9日以本人名义具状上诉。廖祥铨原委任律师柯士斌昨天说,应该无罪的,判决对他不公平,若有罪,也应当缓刑,不过,目前还未受委任。
张通荣的委任律师黄雅羚昨天表示,仅侧面了解张通荣有考虑要再上诉,但直到昨天为止,张通荣没有找她讨论过有关上诉、递状等相关事宜。张通荣的原委任律师也指出,当初已建议巿长委请台北律师上诉,巿长应朝无罪判决的方向再上诉,可能事后再补理由。
至于廖妇原委任律师游蕙菁昨天也说,目前还未接受委任。基隆地院将待当事人确定是否上诉后,整卷送上级审法院审理。(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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