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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初中女生偷化学粉末 掺水毒害同窗(图)

2016年03月09日 14:3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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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初中女生偷化学粉末掺水毒害同窗(图)

  两名初中女生下毒模拟示意图。图自台媒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两名初三女生毕业前夕对同班三名女同学不满,趁实验课偷走硫酸铜、硫酸锌粉末,掺杂粉笔灰后对同学的水壶加料,同学饮用后腹泻、肝功能异常,住院十余天。

  高雄警方获报调查,下毒女同学坦承恶作剧,但不知会那么严重,讯后7日依杀人未遂、伤害罪送办。

  高雄警方指出,下毒的涂姓(16岁)、朱姓(15岁)少女,今年3月就读阳明初中三年级时,因与同班王姓、李姓、徐姓三名女同学(均15岁)不和,决定教训三人;涂与朱女趁理化实验课时,偷偷将硫酸铜、硫酸锌粉末以纸包裹后带走。

  两人上网发现,两种粉末误食会呕吐、腹痛、腹泻,认为不会有重大伤害,4月3日下午上体育课时,自愿当值日生留守教室,将粉末掺杂粉笔灰加入三人水壶内。下课后,徐姓少女返回教室喝水发现异味,吐掉不敢再喝,但王、李则喝下不少化学毒水。

  王、李两女当天剧烈腹痛被家长送医,出现恶心、腹痛、腹泻、消化性溃疡、肝功能异常,住院十余天;导师获报后,从同学口中得知涂、朱两人曾向同学炫耀在三人水壶中加料。

  受害家属共求偿3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不成,上月底愤而提告。承办警官说,朱女因不满王女在网上谩骂“你去死”,涂女则是不满徐女在毕业旅行时,塞一张“去死”纸条在涂女棉被下,所以才会决定在三人水壶下毒;警方侦办后昨将全案依杀人未遂及伤害罪,移送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审理。

  律师叶铭进指出,此案须看下毒者是否有蓄意致人于死犯意,若有便涉及杀人未遂罪,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单纯恶作剧,可能是普通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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