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今天表示,菲律宾巡逻舰8名人员涉犯杀害“广大兴28号”渔民,具杀人的故意,依菲律宾法令,杀人罪最重可处20年有期徒刑。
“广大兴28号”事件发生近3个月,菲律宾及台湾地区下午分别公布各自的调查报告,皆依杀人罪嫌起诉巡逻舰MCS-3001巡逻舰指挥官Arnold Dela Cruz y Enrique等8人。
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菲律宾海岸防卫队巡逻舰在5月9日企图登船检查,违反海上执法接战守则规定,以火力强大30口径机枪、M14及M16步枪,紧追射击无武装的“广大兴28号”渔船,时间长达75分钟,击发超过百发子弹,其中45发击中船体,造成渔民洪石成中弹身亡。
陈明堂指出,菲指挥官等8人涉犯杀人罪,依台湾地区刑法规定,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菲律宾则依杀人罪(homicide)起诉,依菲律宾规定,可处12年1日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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