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构27日通过相关法规,高中采取多元入学方式招生,免试入学为主,“先免试后特招”。
台立法机构当日三读通过条文明定,九年教育及高级中等教育,合为十二年基本教育。高级中等学校学生,符合一定条件者免纳学费,免纳学费由当局编列预算补助学生。
根据条文,高级中等学校应采多元入学方式招生,以免试入学为主。2014学年各就学区免试入学总名额,应占核定招生总名额75%以上,并逐年提升,到2019学年应占85%以上。
条文明定,申请免试入学人数超过核定名额时,除得以学生在校健康与体育、艺术与人文、综合活动领域的学习领域评量成绩及格与否作为比序项目,其他在校学习领域评量成绩都不得采计。(记者裴闯 李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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