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台中市林姓女子截取住家监视器画面,将邻居苏姓妇人影像翻制照片后写上“苏姓老妇、速速退散”,张贴在自家庭院;法官查出苏仅47岁并不老,而“速速退散”指驱赶不祥之物,二审依公然侮辱罪判处林某拘役15日。
苏姓妇人表示,该案民事部分和解后,对方又在住家前重装监视器,仍把镜头对向左邻右舍,让她感觉隐私被侵犯。邻居和睦要拿出诚意,将保留相关法律行动。记者访查林姓住户,按电铃没有回应,无法得知林某看法。
判决指出,林某与苏某是斜对门邻居,林某在住处庭院围墙上装设两具监视器镜头,镜头范围涵盖苏某家门,苏某要求林某调整监视器角度,双方不和睦。
去年4月7日凌晨,林某从监视器画面截取苏某照片,写上“苏姓老妇、速速退散”等红色文字,制成A4纸告示,张贴在住处庭院、客厅外墙,经过林家都可看见告示。
台中法院认为,苏某47岁,依社会经验属中年人,未达年老阶段,苏某不论穿着、身形与打扮也未显老态,认定林某刻意贬抑苏某,且一般人可从栏杆及门缝看见告示,符合公然侮辱要件。
林某辩称,“我张贴的位置并不属于公共场所,措辞并非在侮辱,是希望苏妇不要窥视我家活动”,还说“比我大的都是老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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