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南方澳豆腐岬17日惊见骇人婴尸。台湾一家潜水协会昨天在潜训时,有成员在六米深的海中发现一只黑色手提袋,范姓教练纳闷,海中不乏有各种废弃物,但提袋一般会在水面漂浮,怎会沉入六米深?直觉提袋有问题,用手势暗示后,在水中与成员持潜水刀将提袋割开。
提袋被划开后,袋中竟有骨骸及半腐烂的左脚掌,潜训立即中断,协会成员打电话报警并协助将提袋打捞上岸。
岸巡一总队获报立即到场拉起封锁线,检警详细检查打捞起的提袋,启人疑窦的是,袋中除了头盖骨、半腐烂脚掌等骨骸外,还有一条30毫升乳液、一枝睫毛刷、一枝笔、一个保险套空盒、二件衣服,但无任何可辨识的证件。
检警从头盖骨推测,大小与婴孩类似,分析是婴尸,但无法判定是否足岁,从袋中迹证判断,婴尸先被包入衣服中,再装进黑色手提袋后丢弃海里,有一块骨骸用保险套包住,还有约20公斤重的石块在袋中,以致手提袋下沉没上浮。
为何丢弃婴尸的袋中有女用物品?检警对此抱持怀疑,但因尸骨在相隔半年以上被发现,其它一并发现的衣物等,将在18日于员山福园相验采证。检警认为,找出生父母的身分及下落是追查重点,如此才能进一步确认婴尸死因,以及是否有他杀之嫌。
检方指出,如果婴孩脱离母体后,生父或生母不愿意负责,在婴孩尚未死亡前,即装入袋中丢入海中,涉及杀人罪;如果婴孩在生前遭虐等原因致死,其生父或生母担心涉有刑责,将婴尸丢入海中灭证,仍为涉杀人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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