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陈姓男子2年前与越南籍范姓妻子离婚,当天竟掐死对方并弃尸海里。台“最高法院”今(22)日依杀人罪,判处陈男11年6月,全案定谳。
据报道,陈男与范姓女因感情不睦,在2011年12月间办理离婚,办完手续后2人共进午餐。在返回汐止住处途中,2人因子女扶养问题起争执,陈男认为范女长期疏离子女、没有照料意愿,一怒之下便把车辆停在路边后,走到后座掐死范女。
陈男铸成大错后,当天下午购买麻绳、捡拾石头,等深夜将尸体、鹅卵石放置于一塑胶制物箱内,并于基隆市渔港码头弃尸。一名渔工案发3天后发现浮尸,警方获报后打捞尸体,循线查获陈男。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侦查时陈男坦承犯行,审酌他非预谋杀人,依杀人罪、遗弃尸体罪判他应执行有期徒刑13年6月、褫夺政治权利8年。
全案上诉后,台“高院”审酌他已获得被害人家属原谅,且以43.5万(新台币,下同)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便依杀人罪判刑11年6月、褫夺公权7年。陈男不服再上诉,今天台“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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