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嘉义县某小学黄姓主任疑有恋童癖,2010年涉嫌猥亵1名女童,付钱和解遭记过留任,相关人员签保密切结,事后校方发现他从2007年起当足球队教练,长达4年利用指导练球机会,涉嫌摸女童胸部私处等,共猥亵4名女童,县府将他解聘移送法办。
嘉义地方法院昨天依强制猥亵罪判刑6年6个月,性骚扰部分判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法官痛批黄姓主任利用学生的信任,罔顾师生人伦,无视稚龄女童意愿,强制猥亵、性骚扰,犯后未道歉赔偿。
黄姓主任离职搬家,嘉县新居无人应门。蔡姓邻长说,与黄姓教师及家人很少互动,白天黄姓老师及妻子上班,孩子上课,得知黄姓老师判刑,惊讶说“唉哟,夭寿喔!”县府教育处说,调查属实已解聘黄姓主任主动移送法办,受害人升读初中持续心理辅导。
判决说,黄姓主任(45岁)2007年当足球队教练,队上11名女球员分别就读四至六年级,他被女童控告利用练球及上课休息,用手摸胸部、私处,以测试体重或检查衣着是否合身等为由,在校园或电梯内猥亵,黄姓主任否认犯行。
法官传受害女童相关人证,审理调查结果,认定黄姓主任共对4名女童,犯下7件强制猥亵罪,各处徒刑3年6月,应执行6年6月徒刑,另对女童性骚扰判5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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