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杨姓游览车司机去年饮酒后由太太开车载回家,在家门前因排档不顺,杨坐上驾驶座查看,却遇到巡逻员警要他移车10公尺,并要求酒测,他拒测被法办,台南地方法院裁决吊销执照3年。
杨痛批警方为绩效“设局”,害他一家顿失生计,已向高分院提出抗告。
律师在抗告书中指出,酒驾相关的刑罚都是为了保护道路交通安全,但在杨智胜的案件中,员警也在法庭中承认,杨的车子原本静止停在巷子里,是警方要求杨移车,显见杨并没有酒驾的犯意,法院没有调查杨是否为驾驶人就迳行裁罚,并不公平。
市警五分局开元派出所强调,当事人杨智胜当时脸红、看起来有喝酒,而员警依法3次要求酒测,杨都拒绝,警方都是依法行事。
43岁的杨智胜在去年5月发生拒绝酒测的事件后就失业,虽然执照尚未正式吊销,但原本靠行的车行都不敢雇用他,而他驾驶的游览车因为有巨额贷款,他失业缴不起,隔月只好卖车,目前与太太摆摊贩维生。
他认为自己明明没有酒驾,却被冤枉,真的无法接受,才会一度跑到派出所自残,把自己打得头破血流,抗议警方执法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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