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杨姓女会计和已婚杨姓男同事谈恋爱,热恋期间拍下两人性爱画面以测试新相机功能;杨女后来看到杨男全家福照片醋劲大发,抓伤对方,杨男决定出卖“小三”,不但向妻子自白婚外情以换取原谅及撤告,还出示性爱画面佐证杨女和他发生亲密关系。
杨女否认和杨男发生奸情,但法官认为,两人如果没通奸,杨男没必要自毁名节承认出轨,还要在法庭上描述性爱过程;并根据性爱录影画面及杨女传给杨妻呛声简讯,认定两人通奸,依妨害家庭罪判杨女有期徒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杨因妻子撤告,判决公诉不受理。
33岁杨姓男子,2010年6月和大他10岁的杨姓女会计谈恋爱,维持近两年亲密关系。去年某日,杨女看见杨男和家人在KTV唱歌的合照,大发雷霆找杨男谈判时,抓伤杨男的脸;杨男不想再“偷偷地爱”,且怀疑杨女在他结婚纪念日当天告诉他妻子“你先生有婚外情”,决定向妻子承认外遇。
杨妻控告丈夫及杨姓女会计妨害家庭,杨男为了维系婚姻,出卖“小三”;他告诉法官,两人交往期间常发生性关系,记不起确切时间和地点,有时在他开完会空档去新北市新店区的汽车旅馆幽会。
杨男拿出性爱录影画面向法官表示,当时感情热烈,拍下亲密画面。
杨女多次传简讯给杨妻说:“他一开始就喜欢对我用强的”、“你若跟他很好,怎没发现他身上的草莓”,还传送两人的亲密照给杨妻。不过,她否认有性关系,只承认交往,辩称简讯内容是假的,只想气气杨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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