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洪姓男子因前女友曾某带走两人热恋时期共养的贵宾犬,将前女友告上法庭,并索赔代养费用19万多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判准。
据报道,曾女和洪男热恋时,共养一只红贵宾犬,分手后约定由洪男饲养;洪男承诺将狗视为己出,且约定狗生病时会通知曾女,亦可随时探望。后来曾女认为对方没把狗照顾好而将狗带走;洪男气得控告前女友,并索赔代养狗的费用19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红色贵宾犬是曾女委托洪男照顾,2人具有委任关系,因此判处曾女应给付19万多元代养费用。(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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