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苗栗一名大学延毕生林昆翰,去年六月向同校女生索取电话号码不成,竟持刀刺死对方,行凶后还以手指侵入女生下体,昨被苗栗地院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指出,林是22岁大四学生,非年幼无知或教育程度低落,只因索取电话号码不成,就无情剥夺对方生命,以此手段处理人际纠纷,罪无可逭,且在杀人后还心起淫念,显然过去数十年的家庭、学校教育系统出了重大差池。
考量林在受审时,一再表明后悔且当庭痛哭、向被害家属下跪道歉,虽未获对方谅解,但相信他人性未泯,悖逆法规的人格特质有可能矫治,无判处极刑的必要。
判决指出,林和被害女生都在校外同一栋学生宿舍租屋,两人各租不同楼层。去年6月28日,被害女生因毕业退租,准备搬运并寄送行李离开,双方在宿舍楼梯间巧遇,林帮女生搬东西,当天下午林索取女生电话号码被拒,两人口角。
林争吵后,返回房间取出水果刀,回到女生房间,趁机拿对方手机拨给自己,想取得女生手机号码,双方又起冲突,林不满,用水果刀猛刺十余刀,将女生杀害。
林行凶后,掀起对方上衣并褪去女生裤子,在死者身旁自慰,但无法勃起,竟伸手搓揉死者胸部,还以手指侵入下体,案发后逃离现场,两天后在校内行政大楼顶楼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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