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台南颜姓男子与63岁潘姓“性工作者”,前天晚间第三度上门性交易时,被警察抓住。
警方获悉台南市一家老旅社常有性交易,警察监控多日;前晚9点发现颜某进入旅社,潘某陪他进入二楼一间房间内,十几分钟后,埋伏的便衣警员冲上楼。
警讯时,潘某竟说颜某是她的远房孙侄亲戚,在房间内纯聊天;不过,警方立刻拆穿谎言,表明已经观察很久。
潘某才坦承,因丈夫中风,家境清苦,2月起才瞒着子女到旅社,原受雇担任房间清洁员,每月薪水11000元(新台币,下同),想多赚一些钱贴补家用,若碰上有人不嫌她年纪大,她才偶尔“兼差”,每次只收600元,必须付给旅社老板100元,只“兼差”五六次而已。
警方讯后,颜、潘均依“社维法”裁罚1500元,56岁谢姓旅社女负责人则依妨害风化罪嫌移送法办。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