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陈致中去年8月因伪证罪被判刑确定,他的高雄市议员身份也因此被解除;陈致中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行政院”依据“地方制度法”,将陈致中解除议员职务并无不妥,昨天判决陈致中败诉。
陈致中认为没有给他陈述意见的机会,而且他被判刑6月、减为3月确定,是以易服社会劳动代替,和入监执行者不同,不应解除市议员资格。但行政法院认为程序合法,解职处分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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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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