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女子案,今天上午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嫌起诉李宗瑞,并向台北法院具体求刑30年。
李宗瑞委任律师文闻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起诉书,待正式收到起诉书后,会正式对外界响应。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表示,李宗瑞自2009年8月起,在台北市夜店内认识多名被害女子,趁女子不注意,以安眠药掺入香槟或矿泉水,蒙骗被害人喝下。待女子不省人事后带往他位在台北市信义区的家中性侵女子得逞,并涉嫌偷拍性爱过程。
台北地检署指出,李宗瑞涉嫌以不同手段共性侵和偷拍28名女子,共有6名女子遭李宗瑞下药性侵。3名女子遭李宗瑞强制性交,另光盘显示有9名被害人在性侵过程有抵抗举动但未出面指认。
此外,李宗瑞趁10名女子酒醉意识不清时对女子性侵偷拍,其中有一名女子不提告。检方说,另有4名女子与李宗瑞合意性交,但遭李宗瑞偷拍。
台北地检署侦查后,依强制性交、强制性交未遂、加重强制性交、乘机性交和无故窃录他人隐私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嫌起诉李宗瑞,并向台北地方法院具体求刑30年。李宗瑞父母李岳苍和史锦秀、赖慕祯和叶信宏涉嫌藏匿李宗瑞部分则不起诉处分。(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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