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20岁男子陈孝廷不好好工作,去年离职回家向父亲要钱,父亲说了他几句,他便持水果刀猛刺父亲右胸、左大腿,然后强取父亲口袋里的3万多元(新台币,下同);逃走前叫了救护车,父亲幸免于难。
虽然事后陈父翻供,改称担心儿子钱不够用,才让儿子拿走身上所有现金,还为儿子求情;但最高法院仍认定陈构成强盗,再加上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未遂罪,昨天重判陈应执行有期徒刑17年确定。
判决指出,陈孝廷因缺钱花用,去年4月8日上午回到台南住处向父亲要钱。陈父不满儿子成天无所事事,叨唠责备一番。
陈孝廷怒火中烧拿起家中水果刀刺向父亲,再以板手敲父亲的后脑杓喝令父亲交出钱。
陈父先拿出1万元,陈仍不满足,再从父亲裤子口袋摸出2万元后离去。陈离去前见父亲倒卧血泊,打电话叫救护车,陈父及时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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