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法务部门20日表示,陈水扁在其任内自颁的“采玉大勋章”,建议不用追回;马英九办公室人士表示,尊重法务部门见解。
陈水扁因贪污案遭判刑入狱,马英九办公室日前有意追回陈水扁自颁的“采玉大勋章”,并发函“法务部”解释相关法律问题。
“法务部”官员解释,按照台湾相关法令,纵使公务人员后来被褫夺公权,但过去任职期间的职务行为仍不失效力。因此,陈水扁当初基于当局领导人的职位而获得的采玉大勋章,不因卸任后遭判刑入狱褫夺公权,而影响勋章“合法性”。
“法务部”因此建议不追回陈水扁的采玉大勋章,马英九办公室人士表示,尊重“法务部”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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