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家旅行社的吕姓女导游带团到澎湖观光,她在快艇上告诉团员可以到甲板观赏海景。但因风浪过大,邓姓游客在甲板上被大浪打趴,腰椎骨折,导致瘫痪,法院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女导游有期徒刑4个月。
法官认为,船舶航行时,会因风浪产生起伏、摇晃,致使站立甲板上的乘客有跌倒、受伤的风险。吕女未明确告知旅客应留在船舱内,还以“你们可以到前面去”的用语及手势,让旅客误认前往船头前甲板并无危险。
后来一个巨浪打上快艇,邓女因重心不稳,跌坐在甲板上,腰部骨折,脊髓也合并损伤,虽经过治疗,仍造成双下肢瘫痪、神经痛及大小便无法控制等伤害,一趟快乐旅游却换来身体残疾,怒告吕女及游艇驾驶涉嫌业务过失伤害。
法官指出,邓姓游客所受的伤害已达重伤害程度,吕女身为导游,未对前往船头前甲板旅客加以劝阻,有义务注意却未及时提醒。旅行社在行程安排、教育训练、安全事项倡导等也有疏失,因此量处吕女有期徒刑4个月。至于游艇驾驶庄姓男子,因难认定有未尽注意义务之处,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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