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苹果日报》网站报道,2011年9月6日凌晨5时左右,1艘联暄轮船夏姓船长(57岁)指挥停靠基隆港西岸14号码头,因指挥不慎,造成1名王姓缆工遭缆绳击中,变成植物人,王姓缆工妻子愤而提告。基隆法院依据业务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1天1000元(新台币,下同)整,仍可上诉。
检方调查,夏姓船长未注意船艏倒缆过长于海中,有缠绕碰垫的情形,而王姓缆工正在码头边工作,仍然指挥大副将船靠近码头,造成船艏倒缆被拉紧予碰垫弹起,撞击王姓缆工头部害成植物人。基隆地检署侦查终结,依过失重伤害将夏男起诉。基隆法院则依业务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将夏姓船长判囚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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