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彰化县某大学22岁林姓大学生爱慕一名女大学生,在社交网站上展开热情追求,女大学生仍把他当一般同学看待。
4月16日凌晨1点多,林姓大学生喝了一点酒后,鼓起勇气打手机强邀她见一面,她拗不过,坐上他的车子跟他聊天;不料,他太猴急,竟压住她的双手狂吻,女大学生反抗。女大学生生气地下车,验伤后提告。
林姓大学生当庭表明很后悔冲动的行为,请求原谅;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依强制猥亵罪将他判刑7个月,缓刑3年,法官裁定他要赔偿10万元新台币给女大学生,还禁止再骚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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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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