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姓佛像艺品店老板多次在佛像前,性侵菲籍女看护,对方身心受创暴瘦16公斤,还出现俗称“鬼剃头”的圆形秃,法官在判决书中斥责陈“一手念经、一手摸乳”,判他6年半徒刑。
法官指出,陈经常礼佛,却以暴力、恐吓手段,至少5次性侵菲籍看护,破坏台湾名声,玷辱佛教界清誉,事后还企图狡辩,至今未和被害人和解,恶性非轻,5案合计判刑18年4个月,合并应执行6年半徒刑。
判决指出,66岁的陈姓雇主,妻子脊椎受伤,申请雇用菲籍看护。去年3月,看护上楼收衣服,陈从5楼神明厅尾随,将她拉进4楼房间强脱裤子,看护一再哀求“不要”,但陈比出割喉手势,要胁要将她遣返回台,迫她就范。
事后每隔1个月,陈都以佛像到货为藉口,带看护到摆放佛像的仓库搬货、擦拭佛像时趁机性侵。陈逞欲时,都在射精前戴上保险套,也不脱上衣,但有次因天热脱衣,前胸和背部的红色老人斑被看护发现。
受害看护20多岁,身材瘦小只有150公分;去年8月,她听说陈出台回来后,还要带她去工厂,精神几乎崩溃,打生命线求救;女看护原本重55公斤,遭性侵后暴瘦成39公斤,且出现圆形秃,每次开庭都泪洒法庭。
陈开庭矢口否认性侵,辩称因对方打破佛像要赔5万元新台币,所以挟怨报复,并指看护出现圆形秃是因家境差,又挂念家乡的外祖母造成的;他常在热天脱光上衣搬货,看护才会发现他身上有老人斑。
法官询问相关证人,发现陈在天热搬货时均脱到剩内衣,不会全脱光;仲介人员也证称,先前就有外劳指陈“色色的”。合议庭认定陈连续性侵看护,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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