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20岁林姓男子约中学二年级的女网友到住处聊天,女生情不自禁主动献身。林起先以担心挨告和有勃起障碍拒绝,后来克制不了,半推半就下发生性关系,虽然过程只有3秒,但法官认定林已触法,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7月。
与未满14岁之男女性交,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板桥地院法官认为,林姓男子已经认罪,女生也证称是主动献身并替他求情,才减轻其刑。
法官调查,林姓男子去年10月与中学二年级的女网友(13岁)在网络聊天室聊天认识。
今年1月3日上午,林与初二女在网络聊天,开玩笑的问女生:“要打X吗?”女生随即回:“好”。
林约女生到他板桥住处聊天,两人相谈甚欢。女生主动表示要与林发生性关系,林担心女生未成年,发生性关系会吃官司,且他有勃起障碍拒绝。女生却起抓着林的手抚摸她的胸部,并为林口交。
女生脱光衣裤要林与她发生关系,林先是拒绝,后来受不了诱惑,半推半就勉强答应,但不到3秒就草草结束,并送女生回家。女生事后将过程告诉同学,同学转告老师,校方报警逮捕林。
法院调查,女生父母离异,目前与外婆同住。她说,喜欢林才愿献身,完全是她主动,这件事不影响她的生活和就业,她愿意原谅林,请法官给林自新机会。
林姓男子则说,当时女生不断要求,他数度拒绝,后来克制不了,才与女生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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