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南部一所大学退休的彭姓副教授,爱上有3度婚姻纪录的泰籍康姓女子,还写下两人“爱爱”日记及地点,他太太黄姓妇人气得报警,分别向屏东地检署控告两人妨害家庭罪及向屏东地院请求300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抚慰金。刑事部分检方处分不起诉,惟法官却裁定彭须赔偿黄女100万元抚慰金。
黄姓妇人说,她与彭结婚20多年,彭在2009年间,因到康女经营的泰式面馆消费后,竟迷恋上对方,曾多次与康女到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彭甚至陪康女回泰国,她怀疑先生出轨,但直到2010年1月31日先生带对方回家,被她报警抓奸在床。
她说,她先生曾逐一写下与康女通奸的过程,爱爱日记及地点,在她追问下,先生明知她全程录音,仍否认曾与对方通奸,她因此请求先生及对方必须给付她精神抚慰金共300万元,且控告两人妨害家庭罪。
但刑事部分,检察官以彭及康女否认通奸行为,彭虽写下爱爱日记,但无直接证据,罪证不足,因处分不起诉;至于民事部分,法官认为,彭在日记中清楚记下他和康女爱爱日期,证明两人非普通朋友关系,纵然彭与太太婚姻出现破绽,名存实亡,但彭及康女的行为,仍对彭妻造成伤害,判决彭与康女要给付彭妻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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