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涉及龙潭等案,被法院判决定谳,后因身体原因遭拒收入监。24日,台北地检署为了解吴淑珍是否能自理生活,派出执行科主任检察官亲自赴高雄访视,并询问吴淑珍。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购地案、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人事等案被判刑定谳,陈水扁已于2010年12月2日发监执行,吴淑珍因户籍地在高雄市,刑期发监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
吴淑珍到高雄地检署报到后,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发监被拒收,由高雄地检署责付家属带回。高雄地检署定期访视吴淑珍,了解吴淑珍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入监。
高雄地检署日前与台北地检署联系,要求台北地检署执行科会同访视吴淑珍。至于高雄地检署这一动作是否代表吴淑珍的身体状况与过去有所不同,检方则不愿回应。
检方将就这次访视结果进行评估,了解吴淑珍被拒绝收监的情形是否已消失,如果已消失即得再行传唤入监服刑。(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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