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嘉义县一名46岁狼父向女儿谎称自己罹患肺疾,以要喝女儿的童子尿治病为由,劝女儿脱下裤子,趁机猥亵和性侵,时间长达10年。台法官依强制性交、猥亵罪,重判狼父11年徒刑。
这名狼父的兽行从女儿就读小学三年级起就已开始。狼父向女儿谎称自己患病,必须饮用童子尿治病,并拿出中药书籍博取女儿信任。幼女答应,通常尿在杯子中,而有时尿急来不及用杯子装,父亲就要女儿直接尿在他的嘴里。
直到女儿上高中时,仍长期遭到狼父性侵,长达10年生活在阴霾之下。去年2月,女儿返家又遭猥亵,逃回宿舍告诉老师,老师惊讶得目瞪口呆,愤而报警逮人。
父亲被捕后否认性侵女儿,辩称只有喝过女儿的尿,在女儿有经期后就再没喝过,只有一次来不及直接用嘴喝,并且不小心碰触到女儿下体。母亲方面则表示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全案经台南地院审理后,台法官认为,被害人尚有一位弟弟,若被害人父亲要喝童子尿,不应只找女儿,10年来,性侵女儿46次,严重违反人伦。台法官认为父亲被捕后毫无悔意,因此重判11年徒刑,并接受强制心理辅导治疗。(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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