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署”“防逃项目列管人员”罗福助专刊。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涉案前“立委”罗福助失联潜逃疑云,引起各界对于现行法令不足的讨论。台当局内务部门负责人李鸿源今天(25日)表示,判刑确定后到执行前,警方无法源可对被告进行监控;法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林锦村表示,法务部门会尽速研拟解决方法,例如以电子监控、判决后是否立即发监等方向修法。
罗福助被判刑定谳,却在发监执行前失联,有潜逃之虞,李鸿源说,在判决定谳后,到发监执行前,目前警方无法源可对被告进行监控,这是现行法律的灰色地带。
关于监控问题,林锦村表示,如果被告另外有案在审判或侦办中,警方才可进行监控,但法律对于是否可监控仍有重重限制,例如必须是危及社会安全的重大案件,只能在公众场所执行监控等。
台“警政署长”王卓钧说,警方需要有法源依据才可执行监控,但执行上仍有人力不足问题,“如果检察官都把被告交给警察监控,那所有警力都派去执行这个就好了。”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