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群大学生因心情差共谋打人泄愤,对情侣围殴打劫。台北地方法院审酌他们仍在学,因此依法酌减刑度,依强盗罪,将两人各判刑2年8月;另1人因罪证不足,获判无罪。
法院判决指出,范姓大学生等3人于去年暑假聚会,因心情差竟提议打架泄愤,深夜开车在台北市区徘徊,寻找下手对象。
他们行经大佳河滨公园时,相中1对情侣下手。3人先动手围殴男方,还说“你很嚣张”,姜姓、叶姓大学生再架住女方强抢皮包,得手新台币2200元,范男看到两人举动出声喝止,一行人施暴后即开车离去。被害情侣事后报警,警方循线逮捕这群大学生。
姜男、叶男到案后否认共同强盗,法官审酌两人是在学学生且年纪尚轻,事后也和被害情侣达成和解,因此依法酌减其刑,依共同强盗罪,各判刑两人2年8月。
范男则辩称他仅打伤男方,并没有要强盗女方包包。法官审理后认为,检方所提的证据,难以证明范男有参与强盗犯行,因此判范男加重强盗罪部分无罪;伤害罪部分,由于双方和解撤告,被害情侣撤回告诉,公诉不受理。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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