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北市一名男子遭到母亲指控没有负起扶养责任,还霸占房子。虽然被告主张拥有房屋所有权,也强调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被要求搬离是歧视行为,不过,法院审理之后认定,母亲是房屋所有权人,被告也有谋生能力,判决母亲胜诉,儿子必须搬离。
这起家庭纠纷发生在台北市万华地区,提告的七十多岁的老奶奶住在西园路,登记在她名下的房子,则是儿子在住,但老奶奶指控,房屋是被儿子霸占。老奶奶说,她儿子是大学信息科系毕业,具有专业技能,但霸占房子不仅不扶养,就连水电管理费都要由母亲负担。老奶奶说,患有心血管疾病还要替儿子打扫,儿子实在太不孝。
不过,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主张拥有房屋所有权,还说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根本就没有收入,而且母亲要他搬走,是歧视残障者。法院最后根据土地登记名册,认定母亲是所有权人,且被告有谋生能力,因此,判决老奶奶胜诉,儿子必须搬离房屋。
[责任编辑:吴斌]